2005年4月1日 星期五

我的女友

跟女友說起我的Blog,她問有沒有寫關於她的。我左想右想了一會,終想起了,告訴她「有」。(見這篇……有一句)(按:改版後該篇已刪除)

我的女友相當了不起,笑容像孩子般可愛,但為人成熟,工作能幹勤奮(肯定比我強),對我小鳥依人,但也明白我有私人空間的需要,知所進退,絕對是好太太。相熟的朋友都知道,我們是會結婚的。(讀者們呀,女友既問及我的Blog,總要寫些東西放這裡交代……大家將就吧!)

其實我倆也不見得是一類人,認識我倆的人都覺得愕然。我不務正業,網誌服務看電影什麼的活動特別多;相反,女友活動不多,放工後也不過做做運動而已。我為人輕挑浮躁,女友卻傳統踏實。或者就是這樣,我煩囂的生活有她的平淡來調劑,我鎖碎無聊的活動也為她平實的生活帶來點點姿彩。

和而不同,大概就是這樣子。

我們相識日子不長,但卻已互相認定。我看這不是什麼天定福份,而是我倆都明白相愛的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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