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

舊街坊

當年我跟老婆拍拖後不久,發現我們年幼時原來是舊街坊——住在對座,隔窗互見。雖然我倆當時並不認識,但街坊孩子,都是在家樓下公園空地一起玩鬧,我們兒時一起玩過甚至打過架亦未可知。*

偶爾談到孩時時光:到這家大排檔吃早餐,到那個麵包店買麵包,我到什麼學校上興趣班,老婆到什麼街角剪頭髮,一說就明白,都是大家熟悉的地方。

有次老婆談起她大概三四歲時,在家附近一個公園的玩耍時的一件小事。她現在也那麼頑皮,當年自然玩得粗魯,在那公園氹氹轉附近,一腳就把鞋踢到氹氹轉的底下。這時竟有個小男孩挺身而出,鑽到氹氹轉的底下幫她把鞋子拾回來。老婆說,她那時就立下宏願,說要將來要嫁給這個好心的男孩子云云。

老婆說起這事,她一說我就想起:「那不就是我嗎?」——我那麼肯定,因為我那時確曾鑽到氹氹轉底下拾東西,氹氹轉底下那些尖釘鏍絲,有夠嚇人的,我至今印象深刻。無端鑽到那裡去拾東西,當然是我啦。老婆嫁這個拾鞋英雄的想法,竟然就成真了。

今天跟老婆到了一家舊式港式西餐廳晚飯,雖不是在舊居附近,但餐廳裝潢格調,跟我倆舊居附近一家餐廳十分相像,老婆一見就滿有感觸,我倆又開始這家茶樓那個公園地談起兒時趣事。

說到後來,老婆忽發奇想:「我一定不會嫁給一個兒時不住同一區的人,否則說大家說起兒時的事,都不明白,一點都不夠愛。」

看著老婆這些蠢話說得認真煞有介事,我不置可否,只能無奈搖搖頭。



* 若我倆兒時真的打過架,應該是我挨打的份兒。老婆自少粗魯,是個小惡霸;而我少時笨拙,偶有被其他街童欺負,至今常被老婆取笑,說我兒時「很水皮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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